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承包范围:一期绿化区内的景观亭、构筑物、人行道路及附属零星项目。
1.3 工程承包内容
1.3.1 12号和13号楼土建:水
1.3.2 其他施工;
二、合同工期
2.1一期12号楼和13楼工程
2.1.1 总工期
2.2 大门区、售房部、一期绿化区的景观亭、构筑物、人行道及附属零星工程:20xx年7月30日前完成。
2.3景观水塘:
2.4景观塔处的蓄水池:
三、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规程执行)
四、工程价款
本合同按以下标准计价
4.1 房建12号楼和13楼:
施工专项费用标准”相关规定;间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作为该工程结算调差价。前述计算总价下浮3%作为该工程结算造价。超城区25公里以外的材料运输费甲方另行确认。信息价无价格的材料,甲方确认价格。
4.2大门区、景观塔、一期绿化区的景观亭、构筑物、人行道及零星项: 以上各项目作为按实结算项目,计价原则:
4.2.1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按市场价定价,由承包方提前提供价格及价格依据,报发包方确认后由发包方的书面定价通知单发给承包方,作为结算依据。材料的耗量率按定额规定计算。
4.2.2项目完工后,承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登记资料等,由发包方委托中介单位进行工程审核、造价审核,经审核的工程直接造价加计18%的管理费、税费等作工程结算造价。
4.2.3本工程总造价暂定4000000.00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5.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5.1.1本建筑工程总包施工合同协议书
5.1.2本合同专用条款
5.1.5工程质量保修书
5.1.4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有)
5.1.5各建设批次预算、预算图纸及补充
5.1.6、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
5.2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以较后时间制订的为准(时间相同者按以上顺序)。任何不列在上的其他文件皆不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其内容不能影响合同文件的含意,除非双方同意签认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六、除特别注明外,本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三个月内送交该工程结算书交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三个月内审核完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十、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10.2本合同双方约定:或盖章后生效,到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成后终止。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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