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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测试仪器买卖合同

2023-08-0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卖方同意根据买方的使用目的及技术要求等制造、销售并转移“_______设备 (即合同标的物,以下简称产品或设备),而买方也同意按照本合同条件向卖方购买并受领该产品。为此,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共识,并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合同标的物

  1.1 卖方应依本合同规定向买方出售并转移如下列设备(即合同标的物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金额等):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或制造商 数量

  单价

  ( RMB. 万元) 金额

  ( RMB. 万元) 交货期

  备注:________________ 有关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其配置表等具体见 附件 。

  说明: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 ¥ ) 。

  本价款已含税率为 17% 增值税税金、运输费及保险费、包装费、设备调试费、设备操作培训费、保修期维修费等。

  1.2 卖方应在此期限前将设备X工厂所在地。

  1.3 卖方向买方交付合同约定之设备并根据买方要求在买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设备的调试(俗称“试车”)。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合同价款支付办法

  2.1 买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

  2.2 卖方按期完成设备的制造后及时通知买方共同参与设备在交付前的预检及培训,预检合格、培训完成后,买方支付设备价款的 % ,卖方收到买方的付款证明3个工作日内发货,并提供全额17%的增值税发票。

  2. 3 合同总价款的余款(即合同总金额的 %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届满,且卖方已完全履行其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由买方一次性付清。

  2. 4 卖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 户名 :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 产品包装、运输及交货时限

  3.1 设备包装:________________包装标准按照符合保护产品质量及满足长途运输、野蛮装卸等要求进行包装,包装必须坚固、牢靠,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虫等保护措施。同时包装材料还须符合环保要求,卖方不负责回收包装物,包装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3.2 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公路运输,运输目的地,即交货地点(也即合同履行地)。卖方负责将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运抵交货物地点(即买方工厂),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运输费,手续费等费用。而买方负责设备吊装及设备移动至安装 现场。

  3.3 如果卖方交付的设备经买方验收不合格,并在买方指定合理期限内仍不能修复的,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卖方立即返还买方已经支付给卖方的所有款项。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验收条款及质量保证期

  4.1 卖方负责将设备运送至买方住所地指定场所后,买方应在即日起的 7 个工作日完成对设备的初步查验,查验项目主要包括设备及其配套零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备件等;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验所需的设备、服务资料,以便买方查验。

  4.2 卖方接到买方要求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组织、派遣素质合格、专业技术精湛及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至设备安装现场,并在买方人员协同下,以卖方自己为主完成对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4.3 双方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即对设备进行测试及综合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即日起开始设备的质量保证期。验收不合格的,卖方应积极查找原因,并在买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设备的综合验收。

  4.4 本设备保修期为 一年 (即 12 个月) , 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双方共同参加的综合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为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开始。如果卖方向买方交付设备并经买方收货验收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因为买方的原因直接导致卖方不能在买方收到设备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后的综合验收,则产品质量保证期限截止于买方收到设备之日起满 12 个月。

  4.5 质量保证期限内维修或更换材料,但因为买方操作错误而直接造成的损坏除外;质量保证期限外,卖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时,应按照不得高于卖方向任何第三人提供同类维修服务所收取的合理费用为标准适当收取服务费及材料费。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卖方承诺

  5.1 卖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买方的购买设备的目的及产品使用功能等要求。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其质量标准、技术指标等,除满足合同约定标准外,还得符合买方的购买目的及产品使用功能等需求;同时该设备须达到国 内行业标准、卖方企业标准及国家标准等最高要求,还得符合买方在签订合同前明示的其购买目的及使用功能需求等。

  5.2 除买方另行通知外,卖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试车”日期为可变更;卖方如未能按期完成交货义务或设备调试义务,或“试车”不合格且在合理期限仍不能达到验收合格之标准的,买方有权选择拒绝受领设备、要求卖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5.3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设备的风险自卖方依照约定向买方转移所有权时起开始转移给买方。

  5.4 卖方就设备(含其配件等)及售后服务向买方做出如下 承诺 :________________

  (1) 其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配件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无设计、材质、制造及技术上的瑕疵,并且完全符合本合同附件及其他材料中有关规格、功能、技术参数、图纸等有关的文件资料的要求,同时也完全符合买方订购目的及其使用功能等要求;卖方向买方提供所有耗材和配件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用于买方订购合格的耗材及配件。

  (2) 就买方根据本合同(含附件)约定及买方针对设备的功能、特性而向卖方提出的若干问题,积极向买方提供充分而详细的书面资料与答复。

  (3) 向买方提供不低于 36 小时之设备操作培训 , 且保证买方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设备技术要领。

  (4) 积极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保修期内保修义务,质量保证期外终身维修、收费保养服务。

  (5) 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决不存在权利瑕疵,即决不存在抵押权、质权及其他担保物权等。

  (6) 卖方在质量保证期限届满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等,包括零组件、配件及相关软硬件的供应。

  (7)卖方为买方更新工艺,因新工艺所需使用的设施也提供。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6. 1 买方收货验收如发现产品在数量、规格型号及外观形态等存在问题的,应在收货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质量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予以积极处理并与买方达成和解处理办法,同时向买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6. 2 双方自卖方完成设备调试即开始设备交接的试验,综合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果综合验收不合格的,卖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同时应在买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超过 10 日)完成该产品的综合验收工作。

  6. 3 买方受领卖方交付的设备之前,买方迟延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交货期及调试期顺延。买方受领卖方交付的设备后,迟延付款 5 日以外的,每日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 0.3% 向卖方承担迟延支付的滞纳金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如果买方延期付款超过 15 日(含 15 日)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不超过迟延付款金额的 3% 承担其逾期付款的滞纳金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直至卖方解除本合同;同时此赔偿比例亦适用与卖方的违约责任。

  6. 4 双方的违约行为如因地震、洪水、海啸等不可抗力所造成,则其违约责任予以免除。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保密条款

  7.1 鉴于买方所处行业特殊性,卖方基于合同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从买方所获悉的有关买方的商业秘密、商业信息等,无论该秘密或信息的形式为口头的、书面的或其他形式,卖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除非卖方的员工为履行本合同而确有必要知道并且在卖方已经采取了积极保密措施的前提下外,卖方不得泄漏、透露、公开或以其他方式将其泄露、透露给任何第三人。

  7.2 卖方应以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维持买方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并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以确保未经买方书面允许之人不得接触该商业秘密,同时应确保所有得接触该商业秘密的人在未经买方许可的情况下决不泄密。

  7.3 买方同意按照不低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要求保护卖方事先提出的、要求买方保密的商业秘密信息;除非该商业秘密已经被公开或卖方自行泄露、公开该秘 密信息。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一般条款

  8.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因本合同所发出的通知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函件快递、电子邮等方式为之,并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包括附件等)为当事人之间完整的协议。对本合同所为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的约定,必须经买方书面确认,否则买方有权拒绝其效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具有先期违约情形的,经买方要求限期改正或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仍未获补救者,买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8.3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除非法院裁决另有规定者外。

  8.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份 ,双方各执 两份 。

  买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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