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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制作保密播放合同

2020-07-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发布方):

  乙方(广告主):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形式:

  二、广告位置:

  三、广告规格:

  四、广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发布时间以《验收报告》中确认的发布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1、广告费:含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单价:元/块,块。年合计:元。

  2、广告费的支付:第一期款:签定合同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费,计元。第二期款:广告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于款元。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及发布期的保修维护。

  2、甲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甲方负责将广告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甲方不予顺延。

  3、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期款,及广告稿样经确认后30天内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3天内,由乙方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章。

  4、乙方应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广告发布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

  电话:传真:

  乙方:代表: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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