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抓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市场准入,保障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树立发展意识,做到职能到位,效率提高,服务优质,积极做好商品房预售,房产确权、交易和抵押等业务。
(二)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市下达的任务,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坚持多措并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积极谋划,研究制定相关方案,确保廉租住房分配公平、公正。同时,加强与四个居委会和各乡镇(农场)的配合协作,认真做好低收入家庭的调查、摸底和登记,严格资格审核和定期复核,力争低收入家庭廉租补贴落实到位,加大改善民生力度,提升低收入家庭住房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职能,加大商品房预售款和住宅小区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监管力度,确保我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正常运行和良好发展。
(四)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海兴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达到职能到位、服务到位、居民满意,为社会稳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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