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如下供货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商品名称、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单价、总金额:
商品名称品牌型号产地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金额(元)
注:1、以上文化石产品均含高级石材防水剂;
2、以上数量、型号为暂估,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乙方企业标准,以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样品封样为准。但因文化石的艺术特性,允许有个性的色差和尺寸大小的特点。文化石产品模型较多,封样之模型只代表该系列产品模型的一部分。
三、顶发货要求:甲方根据乙方的供货周期,书面提供标明型号、数量及出货时间的发货清单。由于产品出货前需养护,甲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供清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陆续出货。
四、交(提)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安排运输送货到
五、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安排运输送货到 工地之前的费用,但是如甲方要求乙方送货量每批少于50箱,则甲方负责运输到工地之前的费用。甲方指定上述地点应为运输车辆到达之处,如发生二次装卸,则该段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卸货及卸货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质量异议期限:按乙方提供的封样为验收标准,货到工地当天当场进行数量清点及质量验收,质量异议期为两天。如为含缝系列产品,则每块文化石边与边之间的小缝隙的间距为1.5㎝;每块文化砖边与边之间的小缝隙的间距为1㎝;拐角在原角度基础上±5度作为验收标准。甲方须指定收货人及验收人 ,如其他人员收货及验收须盖公章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预付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预付款之后安排生产。
2、以 万元为一个结算批次,货到每满 万元之日起3天内或不满 万元于次月5日之前付至该批货物的 货款给乙方;
3、剩余的 ﹪货款在货款全部供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付清。
4、 ﹪为质量保证金,自文化石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7天内付清。
八、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所需货物的供货清单;
2、如需特殊加工则要提供施工图 份或委托供方出加工图;
3、负责提供乙方运输车辆所能到达之货物存放场所;否则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二次运输及搬运费用。
4、按合同约定按额支付货款;
5、甲方按约定的方式进行验收,超过异议期仍未验收的视为该批次货物全部验收合格。
6、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已交付的货物,如因保管不善而导致货物遭受雨淋或者其它毁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提供优质合格产品
2、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一次性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
3、因文化石属订制产品,一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一概不接受退货
4、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出具乙方公司所在地正式发票(材料发票)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对所提供的货物清单的正确性负责,否则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将提供货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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