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方自愿签定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生活护理,买菜、做一日三餐(早、中、晚)、洗衣被、打扫卫生、家务等 。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向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员。建有家政服务员输送基地并保持经常联系,并保证家政服务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政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400元整(半月内共可为甲方绍家政服务员三次,不再收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政服务员试用工资为 元整,试用期为一个月(在一个月内对乙方的工作不满意,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只支付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整)试用期过后可增加到 元每月。家政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二天(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得拖欠或扣发家政服务员的工资 。
2、向家政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餐食。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政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家政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不满意可随时解雇服务员,中止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并按天支付该月工资。
3、有权要求和安排家政服务员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家政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4、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5、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家政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要求家政服务员进行赔偿。
6、发现家政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可立即中止合同,并按实际工作天数给付家政服务员工资(每天60元)。在工作中家政服务员应注意自身安全,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二天(含节假日),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并同意该月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5、必须尊重雇主服务对象,不得参与甲方家政及邻里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
6、不得与其他家政服务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权益。
7、乙方提前中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该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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