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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劳动合同

2021-10-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下同)和国家以及省有关劳动管理规定, (简称甲方)招用____(简称乙方),性 别__,年龄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为本单位临时职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临时用工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从 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为试用期。

  本合同试用期限为_月。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

  (二)乙方应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和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三、工作时间范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上下班时间按甲方的公司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享受劳动报酬的形式、标准: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政策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本单位工资分配制度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工资___元

  (二)甲方以法定的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本人工资,定于每月__日发放。

  五、劳动保护

  (一)甲方应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 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

  七、终止、解除、变更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继续招用,应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情况变化,调整生产(工作)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l、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其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l、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上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学习等)没有达到培训合同或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九)除本条第(三)款、第(四)款的1、2、3、4、5项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十五日内作出答复,愈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二)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属本条第(四)款的1、2、3、4、5项除外]时,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但本条第

  (四)款的第6项、第(八)款计发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应签订培训合同。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八、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甲方以 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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