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努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特向全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倡议:
一、增强节能意识。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节能意识,努力在公共机构形成“人人讲节约,处处讲节约”的良好风气和“节约能源光荣,浪费能源可耻”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节能责任。节能降耗人人有责。全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要增强资源节约的责任感,自觉肩负起节能工作责任,率先垂范,争做勤俭节约的示范者和推动者,争做节约资源的组织者和监督者,积极带头遵守勤俭节约规定,落实各项节约节能措施。
三、养成节能习惯。全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升油、每一张纸,自觉杜绝和抵制工作和生活中各种浪费能源资源的行为,努力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四、节约办公用纸。提倡纸张双面使用,倡导网上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修改文稿尽量在电脑上进行,尽量在网络上传递资料,减少纸张浪费。
五、节约办公用水。自觉养成节水习惯,做到爱水、惜水、节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做好供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更换老化的供水管道和用水设施,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积极抓好节水改造,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型开关和洁具。
六、节约办公用电。在阳光充足时,办公室、会议室应不开或少开电灯。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照明灯和其它用电设备电源关闭。公共走廊、楼梯照明灯应安装自动控制和分路式开关,防止“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使用空调时,要严格执行夏季不低于26℃和冬季不高于20℃的设置标准,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空调。提倡绿色采购、集中采购,办公耗材应选择能耗低、环保、质优、价廉的产品,不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或产品。带头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拒绝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等高耗能电器烧水。
七、节约公车耗油。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小汽车,不利用公车办私事,不采购节能环保未达标的车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积极推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公务活动需用车时,能几人同行的应共同搭乘;开展集体公务活动时,应集中乘大车。提倡骑自行车、乘公交车或步行上下班。
八、节约行政资源。认真遵守会议及接待制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活动规模,切实做到从简节约、体现效能,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电话办公做到语言精练准确,减少通话时间,不使用单位电话打私人电话。倡导务实工作作风,注重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发挥资源最大效益。
九、提倡节能环保。建筑装修尽量选用环保材料,尽量采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吸烟有害健康,污染环境,提倡办公室不吸烟。带头响应“限塑令”,使用布袋子、菜篮子取代塑料袋。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公共机构每个工作人员的应尽义务。能源资源节约利在当代,功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节约型机关,共建和谐社会!
通江县林业局
二○__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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