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维护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广德县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通过对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计,进一步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管理村级集体财务,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审计对象、范围
(一)审计对象:新杭镇各村(社区)。
(二)审计范围:20xx-20xx年度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内容
村级财务审计重点内容:一是村级财务收入情况,主要审查村级财务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入账的完整性。二是村级财务支出情况,主要审查村级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如原始票据是否真实,有无白条列支情况,报销手续是否齐全,非生产性开支中的招待费执行情况等。三是项目资金审计,重点审查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情况,有无挪用、挤占等问题。四是村级债权、债务情况。五是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和发包及专项工程招投标情况。六是是村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了解掌握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经费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大项支出是否经村集体研究决定等。七是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审计时间
从20xx年4月16日至5月15日,审计组在财政分局对各村财务进行集中审计。坚持时间服从工作,如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确保本次审计工作质量。
五、组织领导
镇里成立村级财务审计领导组,组长由镇长陈兴松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宋芬担任,成员由詹代贵、李光义、黄立勋、刘为龙等人组成。审计领导组委托安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审计,审计组成员为秦静(组长)、陶晓红(主审)、蔡旦丽、姚梦均。
六、审计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村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认识,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安排专人协助审计组,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2、审计人员要依法依规审计。审计组、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送礼或“红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核实,反馈。审计结束后,审计结论要及时上报。
3、通过审计完善制度、促进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审计组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要通过此次审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同时加强制度规定的执行力,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运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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