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 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三条 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行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第四条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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