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
疫情防控千万条,戴好口罩第一条。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自身身体健康的最有效措施,同时也是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为保护广大居民朋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并倡议如下:
一、全民参与“科学佩戴”。凡颍州辖区内人员,包括在颍州出差、旅游和开展商务、公务人员等,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每个人要把戴口罩当成生活标配,自觉养成随身携带口罩、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时刻牢记科学佩戴口罩、定期更换口罩的要领,不在交谈时随意取下口罩,不图个性随意改造口罩,不随便乱丢废口罩。
二、重点人员“应戴尽戴”。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1.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5.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三、重点场所“凡进必戴”。居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必须佩戴口罩:
1.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6.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8.各重点场所主体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对象、来访人员科学佩戴口罩管理,督促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四、公职人员“带头佩戴”。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志愿者等广大群体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要主动宣传,带领广大群众增强防控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共同提升防控水平。
五、提高认识“规范佩戴”。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3.在跨区公共交通工具上、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科学防疫,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争做文明健康颍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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