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职务犯罪,规范效能监察工作,稳定职工队伍,确保中心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农场实际,特制定本承诺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党委,场党委的重要决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建议和批评,不断增强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职权。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制度,在所负责的部门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做到互相监督,努力打造一个廉洁奉公的工作氛围。
三:认真落实好巡视整改工作,做到按照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和长期坚持。切实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严格保证整改质量。严格按照《白米山农场关于落实省国资委党委第五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中整改时限进行整改,做到不拖拉,不延期。
四、严格遵守八项规定、集团公司十五项规定,依纪办事,秉公办事,力争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绝不利用职务之便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获取私利。
五、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和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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