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发展。
二、规范教育收费。坚持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公开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严格执行高中阶段“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三、提高工作效能。完善和落实面向社会承诺工作,限时办结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工作。
四、优化服务态度。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基层学校和全市教职工为己任。按照简捷、规范、便民的原则,改进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机关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五、关爱弱势群体。为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助学金、补助生活费、赠送学习用品等形式,加大扶残帮困助学力度,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入学,不让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或辍学。
六、严格考试管理。加强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和完善巡视监督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七、推行办事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办事公开制度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各类招生、教育收费、社会力量办学等群众关注、社会敏感的事项,通过媒体公布、张榜公布、专栏公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八、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高尚师德,树立教育工作队伍良好形象。
九、加强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强化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技能演练,积极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建设平安校园。
十、加强监督查处。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热情接待信访,认真受理行风投诉,坚决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解决热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教育。
承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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