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67,010,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8%;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xx年2月27日。
一、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xx]62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向包括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陕西蓝海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新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6家的投资者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95,729,01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996.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852,967.91元,募集资金净额1,278,147,028.63元。20xx年1月27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20xx]京会兴验字第620xx007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新增股份95,729,013股于20xx年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达到406,613,056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后(非交易日顺延),国贸控股所认购股份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非交易日顺延),其他投资者所认购股份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 20xx年2月27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67,010,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
注: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华鑫证券—浦发银行—华鑫证券志道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配售。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岩量化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配售。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兴业银行—孙长缨等58个产品参与本次发行配售。
4、截止公告日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数据为准。
5、本公告比例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陕西蓝海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新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投资者在公司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上述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xx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
2、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信建投证券对厦门信达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3、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2月22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