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方本着平等互得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位置:乙方自愿租赁甲方座落于 门面,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用于 。
二、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房屋租金每年为 人民币,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的当日内一次性付清,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交清第二年的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房屋租赁期间所形成的债务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租赁房屋的水电等齐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若乙方对门面进行装修,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六、在履约期间,乙方务必管理好房屋及设施,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七、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卫生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八、如遇政府征购房屋,此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支付甲方的剩余租金如数退还,甲方不予其它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住址:
电话:
年 月 乙方签字: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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