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值班由校长室、总务处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夜班、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传达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夜间值班由中层及以上领导带班,分别对值班人员、传达室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2、双休日(周六、日)白天,由校长室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室、总务处另行安排值班。
4、值班室设有专用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保证上级及有关部门电传畅通。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总务处。
三、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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