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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安全目标责任书

2021-08-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与各班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

  1.各班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完善班级安全工作制度,保证师生有安全记录。

  2.结合平安校园的创建,定期(至少每月一次)、不定期收缴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及有杀伤力的各种玩具枪。并反映在班级安全教育记录上。

  3.做好学生上学、放学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

  4.定期检查班级的电力线路,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及校产的防护设施等。班级与宿舍的电路老化,无私拉乱接,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确保无危房倒塌伤害师生的现象发生。

  5.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不吃零食,不喝生水,无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6.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与学校一起积极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7.按上级要求组织好学生的外出参观旅游等社会实践活动,并提前三天向校领导履行报批手续。

  8.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后果一切与学校无关,由自己处理,班级无打架斗殴现象,切实加强节假日的安全教育。

  9.加强教学管理,确保体育课、实验课等教学安全,因教师脱岗造成的后果由上课老师负责。

  10.管制刀具能保证一周一查,确保学生安全。

  11.建立报告制度。班级如发生人身伤害、火灾、财物失窃等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事故发生两小时内)向校领导进行报告。

  12.发生一次严重事故的,所在班级不得评先进班级,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13.如果发生事故,班主任处理不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确需学校处理,则学校处理的结论及费用一律由班主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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