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产品为汽车水箱。
第二条 乙方保证所售产品必须·符合提供给甲方的并已经经过国外客户认可的同型号样品的技术标准并提供品质保证书,保证期为两年。水箱上所使用的水室必须是100%的全新尼龙66(玻璃纤维含量30%以上)。
第三条 乙方所售产品须使用国家认定的出口货物包装纸箱厂生产的适合海运、美国进口牛皮纸包装箱,如因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损坏将由乙方负责。每只水箱用独立的盒子包装,十个/二十个纸盒用一个大的外箱包装,纸盒上要贴上甲方指定的唛头。
第四条 交货期限:乙方在20xx年 月 日前交货。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后二十四小时内不盖章回传或不对合同条款提出疑义,则视为默认行为。如乙方逾期交货,每拖延1天,必须向甲方支付滞期违约金600元,并承担甲方由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无形损失。
第五条 乙方的产品运抵客户处后,一经发现质量不合约定,乙方将无条件赔偿客户的一切损失和该批货物的运输等费用及甲方所受其他损失。
第六条 货款支付:乙方于发货以后45天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指定账户付款。
第七条因本合同所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谅解。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