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青州市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3889793),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如违反学校要求,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青州二中
20xx年5月29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