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参加南京友谊整形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xxxxx》制作,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遵守。
1、本协约所述之音像、影像资料著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除片酬收入外不享有其他权利。
2、发行国家:中国
发行媒体:所有电子媒体
播放时限:个月(自投放之日起算)
定妆时间:x年x月x日
拍摄时间:x年x月x日
片酬为:人民币x元整(元)
拍摄完成日内支付乙方酬劳。
3、乙方承诺同意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演出内容,演出形象及声音效果等一切与演出有关的因素,技术处理成电视广告的形式,无需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对衣着式样、发型及化妆的要求,提供乙方自有的普通服饰,并按甲方要求进行穿着,以适应角色的要求。
5、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进行试镜,试装,配音并不收取多余费用。
6、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规定的拍摄计划,按约定时间准时到达拍摄现场,保持良好的待命状态并随时按指令演出,直至相关镜头完成。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乙方同意更改拍摄时间。
7、乙方同意将前述过程形成立体的音像、影像资料供甲方以广告业允当的手段制作为最终作品,用于商业获利性广告活动中。
8、乙方保证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参与任何对广告片产品有不利影响的大众传媒活动。
9、拍摄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个人财物及个人人生安全,如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予承担后果。
10、乙方必须对演出内容,价格,品牌及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以防止损害各方利益。如乙方违反前述承诺或保证而致甲方遭受诉讼、索赔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利得到乙方的赔偿,乙方放弃抗辩权。
1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保障,倘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任何一项规定时,其它一方有权依法提出诉讼。诉讼管辖地为本合约签订地人民法院。
12、乙方同意合约有效期满后每增加一年投放的演员费用为本次片酬的17.65%。
13、乙方同意本广告片每增加一个国家一年投放的演员费用为本次片酬的17.65%。
14、除第二条规定之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在运输、冲洗制作过程中因技术或其它原因导致胶片报废,乙方需在三十日内为甲方重新安排拍摄。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此合同书自签字之时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续签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监护人:
地址: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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