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们:
交通安全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一、大家要教育孩子不乘坐报废车、黑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辆。
二、上学放学路上,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上下车按先后顺序,过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
三、根据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规定:
1.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2.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3.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年满18周岁,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
4.已上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按规定安装号牌,并携带行驶证、佩戴安全头盔。
四、家长朋友要做孩子的榜样,自觉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不超员超速驾车,骑乘摩托车戴头盔;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接送孩子时,要自觉服从执勤公安交警及学校保卫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尊敬的家长朋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让我们真诚携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一起为宁德市创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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