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学院
乙方:
乙方工作单位:
乙方固定电话及手机:
乙方通讯地址及邮编: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兼职教师,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系(部)课程教学工作;协议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在聘期内,应独立承担甲方安排的课程教学任务,遵守师德规范、教学工作规范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要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乙方应自觉接受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并能按甲方要求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教学工作会议及必要的教研活动。
四、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及统一制定的授课计划,或委托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授课计划(无统一授课计划的课程)。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备课及教学的基本用品,如备课纸、教案表、学生实习报告纸等。
六、甲方为乙方建立聘期内的工作档案,并在乙方完成甲方安排的教学工作并接受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后,按照《x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及学院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核发酬金,发放时间为学期末。
七、乙方在聘期内,甲方负责就乙方完成的由甲方安排的工作计发酬金,但不改变乙方原有的人事、供给、保险等各种关系。作为外聘教师,乙方不享受甲方自有教职工的有关待遇。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如甲方不按时发放相应酬金,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聘期内,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或未完成甲方交付的教学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如以甲方教师或兼职教师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对甲方声誉或经济上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4.乙方教学质量评价较差,教学水平较低,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的;或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九、聘任期满后,如需续聘,应按《x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十一、甲方向乙方提供《x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外聘教师岗位职责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方有关师德规范、教学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乙方可在甲方网站上查阅。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处理。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人力资源部、所属系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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