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拆迁地点 水泥厂路
拆迁人 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内容
经审核,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槐荫区、市中区实施的水泥厂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符合拆迁条件,已颁发《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济建拆许字[20xx]第8号)。根据《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223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拆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 迁 人: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济南市xx区拆迁办公室
济南市市中区拆迁办公室
(二) 拆迁范围:济南市规划局确定的拆迁红线范围:水泥厂路单号3号、5号、7号、9号、11号,双号8号、10号、12号、14号、16号、20号、22号;牌坊北街48号;经十路286号院沿街房(原经十路392号);刘长山路16号、18号、18-1号、20号、22号、27号;朗茂山路单号27号、33号、47号、49号、51号、61号、63号、65号、69号,双号12-1号、18号、20号、24号、32号、36号、42-1号、市中区原人防建材厂宿舍(加油站对面);65号墙外变电室,市中区公安分局治安亭,市开发公司施工用房;建设路97号及副号、99-2号、101号;槐荫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无门牌号);龙力集团售楼处(无门牌号);双龙庄523号。本拆迁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
(三)搬迁截止日:20xx年12月31日。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与拆迁人在搬迁截止日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
(四)拆迁期限: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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