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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安全协议书

2021-06-28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 方: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

  乙 方:深圳市捷美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营业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运,陆运,快递等运输服务和运费到付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需要国际运输的货物,享用乙方的优质运输服务。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指快递)的权利。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货时即时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运费的权利。

  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

  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以电话或传真 (货物托运书)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以英文正确完整地填妥运单(快递货物);所有非文件类物品,必须以英文填写好商业发票,装箱单;某些特殊物品,须按中国海关和目的地国海关的要求,备妥必要的清关文件。

  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甲方无能力或拒绝支付运费,由本协议的甲方的负责人承担所有运费及诉讼费和律师费。本协议甲方负责人为:

  乙方的义务: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

  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递须派送到门,取得签收记录。

  接受甲方的电话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

  对有问题的快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每15天告知甲方运费金额。

  禁运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双方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重点声明:

  对于甲方提出的索赔,乙方有义务代理受理;按照华沙公约,每票货物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但在甲方运费给付前,乙方对于任何索赔申请可不受理。声称索赔之金额不得与运费抵销。

  2,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情况需要索赔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货物装箱单,商业发票,但如果因此造成报关,清关上的问题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货物的托运时,如没有委托乙方代理目的地清关时,乙方对货物在目的地清关不负任何责任。

  5,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货值的千分之二),如货值较大我司建议乙方购买保险。

  6,甲方须缴付因清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7,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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