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书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环境,落实“一岗双责”制,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与教师签订“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要加强班级门窗等设施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政教处联系。
2、各办公室安全管理由本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3、凡是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当班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
4、教师自己要有安全责任意识,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
5、从上课铃响到本节课下课时间,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课堂上的所有行为负责,教室内有电源插头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严禁学生触摸玩耍,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强调实验操作的规范性,体育运动前的安全准备等。
6、值日教师(含节假日值班)必须按学校安排及时到位,有事须向值日领导请假。因值日教师不到位或不负责,学校发生事故,应由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承担责任。
7、学校值班教师要按照值班要求上岗,管理好学生及本教室,发现问题及时与当日值班领导汇报。
8、教师办公室要保持洁净,物品摆放要整齐。
(1)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无人时要锁门,以防丢失物品。
(2)注意节约用电。
9、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教师在学校内必须下车牵行,学校上班期间非校车不得进入学校(特殊情况须经校办公室主任批准)。
10、放学时,最后一位教师离开本办公室要关闭电器及随手关窗和门。
11、严禁任课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
12、教师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
13、全体教师要掌握有关安全知识。要学会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14、教师要了解并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15、总则:凡违反上述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教师本人保留,一份由教务处归校安全办公室存档。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教师:
政教主任:
校长:
第三联办小学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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