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活动合同

2022-07-22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

  地址:

  公司代表人:

  乙方:

  地址:

  公司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策划并实施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此协议,信守执行:

  第一条:活动名称、时间、地点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第二条:协议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活动策划执行的具体时间:月

  此活动周期以外如甲方提出继续策划,费用另计。

  第三条:义务和权力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各项目的策划方案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甲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①甲方负责来宾邀请工作

  ②甲方负责公司内部领导的邀请及相关安排

  ③甲方负责对活动提出明确的`目标以及相关要求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设计方案以及设计理念,并提交甲方确认;

  2.乙方根据甲方书面确认后的设计方案给出最终甲方所需稿件;

  3.乙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①乙方负责活动现场整体效果的策划、执行、制作及搭建

  ②乙方负责活动所需设备的租凭

  ③乙方负责现场音频和视频设备的安装(现场电力和网络安装由场地方负责)

  4.乙方负责第三条第3款中其所负责事项的安全执行及使用相关设备、场地、仪器设备等的责任

  第四条:活动策划费用和付款方式

  1.全程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预付定金(50%):□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活动结束后,甲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先付款,后开票)

  3.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动的费用预算清单

  4.活动实施应按照甲方确认后的策划方案进行,如策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双方根据调整后的预算,并依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进行结算。甲方如提出调整,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确认此项调整的相应费用变动,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确定费用情况,或者甲方提出的调整实际上不能操作(包括时间上的不够充分),乙方有权按照原定方案执行并收取先前约定金额。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发生其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因甲方延迟支付乙方所需材料,从而导致乙方延期提交设计方案,乙方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不影响甲方的按期付款

  3.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提交设计方案,或不能按所附工作时间进度表提供服务、所提供产品和服务质量与协议约定不符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4.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除预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迟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0.5%滞纳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自然现象的灾害(包括火灾、水灾、意外事故、地震),罢工、骚乱或动乱、禁运、战争,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或其他政府行为等。如果不可抗力的原因组织、限制、延迟或干扰乙方履行本合同,则应免除乙方对不可抗力所延迟或组织的部分的履行的责任,但是,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乙方应继续履行完被迫中断履行合同的条款。

  第七条:不竞争限制

  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竞争对手提供公关咨询、策划及相关服务。

  第八条:保密义务

  1.未经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联合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乙方承诺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材料(包括来宾的一切个人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3.但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资料:

  ①非由于乙方一方的过错而公开的信息和材料

  ②乙方可从第三方在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信息

  ③乙方可以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经知悉的信息

  4.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在一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用品,活动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一依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条:法律关系

  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和同意乙方只作为甲方的独立承包商按照本协议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不应亦无权显示自己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员或雇员。

  2.本协议不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双方之间有劳资、合伙关系。

  第十一条:关于附件及其它

  1.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有若干个附件,每个附件需由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3.如果发生与本合同或其任何附件的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好友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之后的三十日内,该争议未以此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到合同履行地或签约所在地所属管辖法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6.若甲方逾期未付款,则需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给予乙方相应的滞纳金。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