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方(甲方):
需求方(乙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条例,确保本公司经营商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业务员委托书(标明委托的业务范围、委托有效期、委托的商品种类等项目,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相关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
3、甲方提供药食同源类商品或食品(含保健食品)类商品时,应每次均随货提供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印章的真实有效《检验合格书》,检验合格书应由相关的政府检验机构或生产企业出具。
4、商品在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如果该质量问题不是乙方保管或运输不当而造成,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附产品合格证等合格品标识,商品的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商品发生权利变更(延续、转让、放弃、失效)的,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主动更换商品上相应的权利标记;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商品而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首次经营品种,甲方应提供证照、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企业资质文件,以及该品种的批准生产文件、质量标准、《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复印件、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样品、同批号厂检报告,以及物价部门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每页加盖甲方原印章。
8、甲方处理商品质量问题时应规范操作,不得擅自到乙方仓库进行调换货。对涉及下属连锁大药房各零售门店的商品,也不得擅自到各门店进行调换货。
9、甲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发生任何项目的变更,均应先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及样品包装,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新包装商品的供货,以确保乙方经营商品的合法性。
10、本质量协议中,涉及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指定专人处理。
处理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经营单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加盖原印章)。
2、乙方应提供符合商品包装要求的储存条件,并按要求合理储运。
3、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商品后,按照乙方相关商品管理制度的要求验收,若在验收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货票不符、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食品类商品检验报告书未随货同行等情况,乙方可以拒收。
4、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品的质量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双方有分歧时,以权威部门的商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权威部门的不合格商品检验报告后,五日内未答复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可能采取扣除该批货款并销毁该批商品等措施)。
5、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商品过程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切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双方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互通信息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民事赔偿责任。
3、上述各条款中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双方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含义均已明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经双方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需求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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