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明确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责任,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水平,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办社会满意的市幼儿园,本人特向家长和社会作出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要”承诺:
一、要依法从教,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法规,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要有违背党纪国法和园规园纪的言行。
二、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全身心投入工作;不要迟到、早退,工作不能敷衍了事,严禁上班时间串岗、聊天、使用通讯工具。
三、要博学奋进,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博览群书,积淀道德智慧,做学习型教师;不要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封建迷信,浅薄浮躁。
四、要热爱幼儿,公正、宽容、负责地对待每一个孩子,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幼关系;不要简单粗暴,训斥恐吓,体罚和变相体罚,损害幼儿身心健康。
五、要关心同事,倡导简单、开放、宽容、友好的人际关系,多关注同事优点和长处,互相学习,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维护同事在幼儿、家长及公众中的威信;不要文人相轻,漠不关心,拨弄是非,争名夺利。
六、要热爱幼儿园,树立集体观念,关心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识大体顾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不要挑三拣四,斤斤计较,讲条件,要报酬,事不关己,无所作为。
七、要尊重家长,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主动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将最富有价值的道德文化辐射到家庭和社区,同时争取社会、家庭担当更多的道德教育责任;不要态度冷漠,对家长有亲疏远近之分。
八、要廉洁从教,情操高尚,树立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的思想,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要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接受家长的馈赠、宴请,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请家长办事。
九、要为人师表,正直正派,模范遵守公民道德,仪表端庄大方,穿着整洁高雅,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不要奇装异服,浓装艳抹,举止粗俗,出言不逊。
十、要积极奋进,力争上游,树远大理想,有精神信念,勤奋努力,甘于奉献;不要追求安逸,贪恋享受,低级庸俗,随波逐流。
以上承诺,敬请家长和社会监督。(签订好的承诺书在家长园地中公示一周)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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