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方):海洋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维修工程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广告牌维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约定
甲方将所属产权的广告牌维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双方现场踏勘,经研究后商定维修方案,所用维修材料,和人工工时费等细则,进行维修承包施工,包工包料。双方约定如下:
一、广告牌维修
1、楼顶广告牌除锈高空作业人工费20xx元 ;
2、第一次刷防锈漆人工费20xx元;
3、第二次刷防锈漆人工费:20xx元 ;
4、加固角钢材料费(包括人工费)1800元;
5、防锈漆(12桶)合1600元(以实际使用量计价);
6、二甲苯(400瓶)合1200元(以实际使用量计价);
7、管理费、税票合 1000元。
以上合计:11500元整
二、指示牌维修
1、3毫米吉祥牌铝塑板10张,合1800元(以实际使用量计价); 2、15毫米今朝牌木工板10张,合800元(以实际使用量计价);
3、安装制作清洗人工
费按135元每平方计算(共计25.20平方),合3400元;
以上合计6000元整
第二条:维修施工及质量验收
一、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日。
二、质量标准:
所有维修工程由甲方一次性验收合格为质量标准。
第三条: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壹万柒仟伍佰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维修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开具发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讫款项。
第五条:双方责任约定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维修施工、竣工并按照甲方要求整体一次性通过验收作为履约要约。
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
3、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协议约定的责任履行完毕失效。
4、承包方承担维修施工中全部安全责任;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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