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员必须文明揽件,禁止与同行有不正当的恶意竞争。
2、业务员应拒绝揽收易碎品、液体、易燃、易爆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不符合快件寄递要求的信件或物品,并向客户说明原因。易碎品之类的物品,客户非要寄的,在记账联注明如果损毁,客户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
3、业务员要主动验视客户所寄的物品,并且提醒客户价值超过1000品要保价,不保价的,如果物品遗失,公司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元。业务员要指导客户正确包装物品,如果因包装不妥而导致物品短少或破损的,总公司不予受理,则由业务员自行承担责任。
4、业务员揽件时,现付必须签名。抬头不明的月结客户也必须签名,不签名的罚款10/票,刻意逃单的50元/票。
5、业务员出现卖单情况,一经发现,第一个予以警告,罚款500元,第二次予以开除处理,产生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出现买单情况,罚款50如出现3次这种情况,则直接开除。
6、到付件必须用到付单填写,如果业务员有到付单的,则直接改写,如果没有,需要到公司里改单的,业务员必须在面单上画上明显到付标志“X”,并注明“到付”字样。按下列图标操作:如果没有按上述要求操作的,公司按现付向业务员收取。
7、快件价格严格按照某某快递公司执行价格表执行,江、浙、沪、皖货物的到付价格最高5元/kg,最低1。5元/kg,每票的价格不得低于10元。航空件货物的到付价格最高20元/kg,最低10元/kg,航空件每票不得低于15元/kg。
8、业务员下午15:30开始揽件,业务部通知取件,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客户处,不要让客户空等,揽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晚上18:30(特殊路线除外)。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下班,则要确认辖区内快件已经收取完毕,如果再有,公司代拿。
9、业务员现付和月结必须分清楚,如发现用现付充当月结的,免于提成,以面单标注价格的双倍罚款。现付不标注价格的,按执行价格表的最高档收取,江、浙、沪、皖文件10元/票,货物5元/kg,外围件15元/票,货物15元/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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