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立协议双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互利互惠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由甲方将中标的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商定,特制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及施工范围:
4、工程造价:
5、工程开竣工日期:
6、工程质量等级:
第二条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对乙方施工安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帮助乙方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难题,协助乙方协调好和业主的关系,协助解决好施工中的其它相关问题。
3、搞好工程财务管理和工程核算台帐,负责和业主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4、配合乙方做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和工程的相关验收工作。
5、对乙方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且甲方提出整改不力,受到建设单位批评,影响甲方信誉的,有罚款处置权、指令停工整改权,直至解除合同权。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按本协议违约条款执行。
乙方职责:
1、承认并严格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和工程相关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一切损失,甲方将乙方所缴纳的工程保证金或房产抵押等优先用于补偿损失。
2、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章纳税。涉及该工程的一切费用,包括债权债务扣罚款,矛盾协调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3、工程施工过程中,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施工图进行施工,按操作规程把好每一道工序,凡前道工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坚决消灭质量通病(如屋面、墙面、窗台、卫生间等部位出现的渗漏,阳台倒泛水,现浇楼板面达不到设计厚度,内外墙抹灰空鼓、龟裂、渗漏等)。严格把好质量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无条件的返修工程缺陷直至符合要求外,所发生的返工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后果严重,无法挽回的,按相关程序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工程不能一次交验合格,出现二次以上整改验交的,除负责整改到位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外,处以总价1%的罚款。
其次要把好原材料进场关,严禁使用劣质材料或以次充好,严格原材料检验制度,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后,交一套资料甲方存档。
4、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并服从甲方管理。按工程总价的1%提取安全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安全该投入的必须投入,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协调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①签订本工程施工协议的工程项目承包人是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②职工进场施工,特别是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通过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塔吊工、电工、焊工、架子工等);
③项目部与施工班组要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施工班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班组与个人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④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持C类证书),建立施工安全台帐,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⑤工程上的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按规定要求施工(如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安全网张设,“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塔吊安全保险限位,临时施工用电的配置设施等),无论是从选用材料到施工,都要按规范要求,保证质量,确保安全;
⑥乙方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安全意外伤害保险。
5、认真执行行业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工程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按照创建文明工地标准,搞好现场文明施工。该工程确保创省级文明工地。
6、施工工期必须按合同认真履行,若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及时和建设单位办理工期顺延手续;如乙方的原因拖延工期,受到建设单位处罚时,其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工程形象进度款的预付和工程质保金的清收。
8、在每次工程付款时,乙方首先保证农民工工资,并确保工程竣工交付后不拖欠工人一分钱。否则,甲方有权冻结工程款,以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9、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杜绝各类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如乙方施工人员违法违纪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如工程未达到业主和相关部门要求造成的罚款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付款、结算
1、乙方要服从甲方的财务管理。涉及该工程的税费和相关部门征收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收代缴。
2、工程付款: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自行按期向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由甲方财务出具收据,将工程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后,再按审批手续进行用款,甲方保证专款专用。乙方不得避开甲方,擅自到建设单位付款,一经发现,立即追回,并按违约论处。
3、甲方暂按工程合同价收取 %管理费(最终以审计结算价为准),在工程首次付款时交60%,第二次付款时交30%,余款待工程竣工交付办理完审计决算后结清。
4、乙方承担该项目建造师的个人费用,具体包括开标出场时的来回旅差费,出场补助费(县内 元、县外 元),开标结束后付清。中标后确需在现场的为 元/月,不需在现场的为 元/月,专职安全员为 元/月。
5、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到位、安全违规、工期等原因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罚款的,在工程付款或结算时,由甲方代扣,乙方无异议。
第四条 履约与违约责任、争议
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民事责任,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价的2%的金额予以处罚。
3、乙方要加强整个工程管理,若乙方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乱纪,使用劣质材料,工程质量低劣,舍不得安全投入,不注重安全生产,影响甲方信誉,造成不良影响,且甲方多次提出整改意见,而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甲方有权随即终止合同,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按违约论处。
4、合同签订时,乙方按工程总价3%缴纳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资金暂有困难,可在该工程首次付款时扣转或以夫妻双方在县城内的商品房产权证到房管所办理他项权证作为该工程的风险抵押。(如乙方在该工程施工中,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不良、不应发生的经济损失或出现亏损,使工程无法运行,甲方有权处置该资金或资产,以便工程继续进行。)工程竣工交付后无一切矛盾退还该保证金。
5、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与业主合同规定,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回访保修,主体结构质量终身负责。回访保修期满,退还保修金。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附则: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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