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供方:
经供需双方共同商议,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需方订购的陶瓷产品供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供货时间:签订本合同后供方及时组织货物,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计划完成第一次供货。
三、质量要求:供方按厂家优等品(广东佛山)供货。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费用负担: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货到需方工地,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及电梯上楼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供、需双方现场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供货产品规格、数量为结算数量。
六、验收标准、方法:根据所送样品的编号,规格、颜色为依据进行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向供方预付( 元)作为定金,剩余货款( 元)货到付清。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本合
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货完成,货款结算之日。
附录: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