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加强肉类原料的管理,互惠互利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定价:每月1日至5日由采购对市场进行询价;每月5日由采购通知供货商协商并签订每个月肉类原材料的价格。9月份价格如下:
肉块肉丝: 元/斤
排骨: 元/斤
猪脚: 元/斤
猪肝: 元/斤
大排: 元/斤
三、报货:采购每天电话报货后再通过短信通知供货商原材料的数量及到货时间。
四、供货:为了保证双方互利双赢的原则,在享有同等价格、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为甲方优先供货;当甲方发现市场同等质量下,价格降低时,甲方要求乙方调整价格,如乙方不同意降价,甲方有权选择其它供货商供货。
(一)本肉类价格随着市场涨浮而定,当月内不做价格调整。
(二)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提供肉类原材料,若因原材料质量不达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五、处罚:定价后若因市场等原因造成肉类原材料有差价,以当月定价价格为准,不得因价格等原因造成供货不及时,影响本公司经营,一次将给予供货商1000元罚款。供货期间如出现二次以上的供货不及时或质量问题,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
二、自合同签订起,10天内因乙方原因中断与甲方合作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货款作为违约金。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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