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制度,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按岗聘用、择优用人、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级教师岗位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4)首次岗位聘用时,副高教师五级岗位需在副高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4年以上。
四、基本方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岗位设个数目,对照相应教师资格,对基本条件相同者分项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落实到相关岗位。
五、人员构成及岗位设置:
高级教师全校计34人。
岗位设置:高级五级岗7人、高级六级岗14人,其余均为七级岗。
中级教师全校计68人。
岗位设置:中教八级岗21人、中教九级岗28人,其余均为中教十级岗。
初级教师全校21人。
岗位设置:初级十一级岗11人、初级十二级岗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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