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工程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1、 工程内容: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2、 面积: 1728 ㎡(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3、 技术要求:以甲方确定的图纸为准。
4、 其它要求:无
三、 质量、工期
1、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 工程工期:甲方具备乙方进场条件时,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进厂后 个自然天生产、安装完毕,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到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本工程单平米造价为人民币 380元/平方米 。总造价以验收的总面积为依据。
2、付款方式
1主钢构件进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50%) ,累计支付工○程款 。
2工程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剩余工程○款(50%) 即人民币 。预留 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结清)。
五、甲乙双方负责事项
(一)甲方负责事项
1、 负责提供钢构件堆放场地,施工用电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 甲方提供合格的支撑面,并做好预埋的配合工作。
3、 负责施工场地质量监督和组织验收,排除一切外来因素干扰,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4、 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二)乙方负责事项
1、 严格按《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架结构技术规程》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按合同约定,按期完工。
3、 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及违法事件的发生。如发生人生、安全赔偿事故,由乙承担。
六、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
2、 甲方一个月内未组织验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即示甲方认可此工程为合格工程。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额的日千分之三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 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八、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甲方预付款到位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终止。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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