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工作基础,全面深化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社区消防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黄沙岗镇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建设安全社区为切入点,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组织网络,不断完善社区消防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社区消防安全防范水平,为辖区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黄沙岗镇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时间
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四、工作目标及要求
以社区为基本单元,面向社区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宇、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单位场所,以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为抓手,排查整治社区火灾隐患,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微型消防站、宣传阵地等基础建设,打造安全、规范、有序的消防安全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形成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运行长效机制。
(一)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各级网格组织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居民小区、住宅楼日常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1)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居委会对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制定居民防火公约,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设有消防灭火器,严格落实每周巡查制度,巡查人员要及时填写好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填写好整改记录及落实整改措施。
(3)用电安全管控到位。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
(4)消防设施维保到位。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强化社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
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加强电源、火源管理,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治理乱拉乱接电线、锁闭、封堵安全出口、占用安全通道等现象,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电表箱等公共区域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确保场所灭火有设施,逃生有出口,安全有保障。
加大电动车管理,单位以及居民住宅(楼)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的车棚,车棚应当使用不燃材料搭建,远离楼梯口,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对于客观条件受限、一时难以建成车棚、充电设施的,应统一划定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车时停放点,采取集中管理,加强人员值守。
(三)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区域联防工作
(1)微型消防站建设方面,居委会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2)区域联防工作方面,以街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的“小网格”为消防安全区域联防成员,依托网格员和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组成区域联防工作组,结合日常网格员巡查和重点单位日常管理开展消防区域联防。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区域联防范围,建立以微型消防站为基础的区域联防工作制度,开展条块结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群防群治的区域联防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应急演练、联防联动等工作机制,提升单位区域自防自救水平。居委会要设立消防控制室,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四)推行简易消防设施等物防技防措施
除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已明确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的建筑外,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力度,在此类人群的居住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感烟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鼓励在其他居民住宅内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
(五)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在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工程进行论证立项时,将消火栓与道路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一步到位。已通自来水的社区应当安装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要充分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设立消防车取水平台。要加强综合管理,畅通消防车道,确保不占用、不堵塞、不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道,保障应急情况下各类设施完整好用。
(六)落实消防安全“三级监管”
充分发挥政府、派出所、行业主管部门和居委会的职能作用,在全镇推行社会化消防安全“三级监管”模式,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促进消防监管责任制落实,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效率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消防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逐步建立“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消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夯实防控火灾的社会基础。明确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为一级责任主体,对本镇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起统领和督促指导作用;公安派出所、行业主管部门、居委会为二级责任主体,分别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场所”、“三小场所”及“其它场所”为三级责任主体,依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
(七)营造全民消防宣传氛围
居委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消防集中宣传和灭火救援逃生演练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户外广告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居委会、小区物业制作1-2块专栏,对小区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效的促进全民消防安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各工作组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需要居委会和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要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发动各有关单位、辖区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加强宣传,实现共建、共享。要通过安全社区建设,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改善社区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完善机制,加强保障。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为“安全社区”创建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居委会和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整合现有资源,健全和改善软硬件,确保创建工作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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