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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工程材料合同

2024-01-07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就的部分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检测的事项和乙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检测内容

  1、工程名称:

  2、委托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水泥、砂、石等材料及土工试验的普通检验和见证检验。

  第二条:检测费用和结算

  1、检测单价按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收费(见附件);

  2、检测费用累计达到 万元结算一次,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单据后0个工作日内结清;

  3、乙方向甲方提供 4份检验报告(原件)。超出部分按叁元份计。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见证材料出具相关证明;

  2)及时提供建筑材料的试件;

  3)及时和乙方进行结算。

  2、乙方责任

  1)负责到甲方工地现场进行收样,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2)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当地相关规范、法规等对甲方提供的建筑材料进行检测,并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公正;

  3)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报告出具的日期必须在试件到期后七个工作日内;

  4)乙方在收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相同数目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及时出具材料检测报告,由此而影响到甲方后续工作的进行,每延误一天按延误报告所有材料试验总价的 %进行处罚;

  2、由于乙方的原因对材料的试验检验发生错误,需无偿重新进行试验检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书后,需进行审核确认并办理相关付款手续,每延误一天按结算额的 %进行处罚。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以下方式的其中一种予以解决:

  1)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当事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制订补充协议或承诺,补充协议或承诺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双方义务完成后,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乙方各执 肆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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