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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最新

2020-10-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四川大学20xx-20xx学年十佳学生会

  科技部评比细则

  四川大学学生会科技部部门制度的制定原则是公正,公平,实用,严谨。在最大限度地保证各学院学生会科技部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拟定以下条款。

  四川大学学生会科技部评分以总分10分记,其中活动7分,部门建设2分,其它事项1分。

  一、活动(满分7分):

  1、具备以下条件活动参与该部分评分:

  a.详尽的活动策划安排,并具备相应的文字策划档案;

  b.详实的活动记录(包括文字,照片,ppt,录像等,其中文字和照片为必须)

  c大于等于本学院学生人数20%的受众

  d.活动的总结(包括有无作品或成果)。

  2、活动开展

  A.特色活动(一个特色活动总分为2分)

  关于特色活动的定义:

  a.满足上述的活动所要求的条件。

  b.满足以下条件至少两个:

  1)活动具有传承性。为本学院连续举办两届以上的传统活动(需提供历届活动的记录或校学生会有备案)。

  2)活动具有创新性。为本学院独有的优势资源下开展的活动,该活动是其他学院没有且不易复制,但可以良好的反映本学院特色。

  3)活动反响空前,超过本学院人数60%的受众。

  特色活动具体评分如下:

  1)特色活动举办(0.5分)

  2)有海报、展板、横幅、广播稿(附上有校团委公章的批条复印件)、食堂电子屏、校报、等校级宣传方式(有图片证明)(0.5分)(具备该项四种及四种以上的可得满分)

  3)有详实的活动策划、工作总结和现场图片(0.75分),其中活动策划0.25分,工作总结0.25分,活动图片(除宣传外)说明0.25分

  4)该项活动为同学所需(超过本学院人数60%的参与人数,问卷调查等回馈信息反映良好),并提供相关的证明(0.25)。

  B.一般活动(一个一般活动总分1分),

  有活动的流程概要、宣传、策划、总结。每一项0.2分,只有一项资料不得分。对于各学院联办活动另加0.2分,这类活动包括:①校学生会科技部不参加的至少5学院联办的活动;②至少4学院承办校学生会科技部的活动

  C.承办校级活动(一个活动总分为3分)

  具体评分如下:

  1) 成功竞标校级活动,并且实施(1分)

  2) 具有全校参与性,参与者中有至少50%的非承办学院的师生。(0.5分)

  3) 规范做活动(可参照特色活动的要求),做出较高水准(以活动的实际效果 和意义作为评价标准),具备较高影响力(以全校师生的反响作为评价标准)(1分)

  4)在活动中积极地与校学生会合作,既有创新新和主动性,又有全局观。(0.5分)

  注:每个学院一学期内只能承办一次校级活动。

  D.补充说明

  1)此部分总分为7分。活动得分超过5分以后,以相应活动分数×50%记入总分,但活动部分总分不得超过7分

  2)如果特色活动审定后不满足特色活动的要求,则自动转化为一般活动评分

  3)学院间联办的活动加分如下:主办学院平分60%的分数,承办学院平分40%的分数

  4)对于承办校学生会科技部的活动,各学院中牵头学院加60%的分数,其它各学院平分40%的分数

  5)联办活动中,原则上主办或牵头学院不得超过3个

  6)学院科技部本学期无任何活动的,科技部的总评分为0分

  二、关于部门建设,即制度建设的说明(满分2分)

  1.评分说明

  此项评分分为A,B,C三个等级,得分依次为2,1,0分。具体细则如下:

  A等级,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部门管理条例

  2)完备的人事档案(部门内所有的人事档案)

  3)完善的制度(例会制度、干部及干事考核制度等)

  4)各阶段工作计划

  5)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发言,形成决议等)

  注:完备的会议记录至少3次,否则酌情扣分

  6)详实的活动记录

  7)每月的工作简报

  B等级(不如A等级优秀但又比C等级优秀的部门,一律化为此类。)

  C等级(不含任何A等级条件)

  2.补充说明

  此部分总分为2分。原则上各学院均不超过2分,但确有制度完善或者日常管理工作等有创新之处的,经过校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讨论后确认通过,该项可加为满分2分或者是在总分数上酌情加分。

  三、其它(满分1分)

  1、承办例会,每次总分为0.5分,据学院的表现酌情扣分。每个学院一个学期内最多只能承办一次例会。

  2、对校学生会、校科技部工作的配合,总分为0.5分。包括对校科技部工作的配合情况,人才的推荐,建议的提出等。

  四.注意事项

  1.科技部部长例会无故缺席3次的学院则本学期部门建设评分为0分,3次以内每缺席一次扣0.5分,4次以内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3分。

  2.学年年终及时上交学年总结。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上交的学院评分为0分,总结应全面、系统、正式、内容详实、实事求是,并且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

  (注意:如审核发现资料与事实不符,评分为0分并通报批评。)

  3.本次评比针对活动的期效是20xx年9月初至20xx年4月底。

  4.本细则将于各学院签署同意意见之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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