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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委托加工合同

2020-01-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鞣制,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的鞣制,质量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价格双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为标准。

  第二条

  1、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

  2、 乙方提供加工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后验收货物。

  4、 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的生产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5、 甲方负责货物的往来运费。

  第三条

  1、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 按照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加工,正常损失不超过1%,非正常损失由乙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要求用于其他需求者。

  4、 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遵守货到付款,采取银行结算。

  第五条

  1、 乙方未按照甲方生产质量标准加工的,按同期市场单价赔偿甲方。

  2、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物价值30%的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补充说明,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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