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各地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普法规划,认真落实《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统筹推进,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圆满完成。在各地完成普法中期自查的基础上,省里组织了14个组对全省17个市州的31个县(市、区),10个省直单位,22个监狱、劳教单位开展了中期督导检查。检查期间共抽查单位103个,听取工作汇报130余场,观看专题片80余部,查阅档案资料2400余卷。通过检查督导,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掌握了全省普法中期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根据检查的情况,申报推荐了42个集体和35名个人到全国表彰,并决定对218个单位,100名个人进行省级表彰。为深化推广各地 普法中期工作的特色品牌
,在《法治湖北》杂志和“湖北法治网”开辟了专栏进行成果集中展示,编印了我省《一地一特色》普法宣传图册,供各地相互借鉴学习。《湖北日报》、省政府《咨询与决策》专题专栏刊载了全省普法中期工作的经验做法;省委书记李鸿忠在《法制日报》头版发表署名文章《普治并举 加快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总结了全省普法规划实施的成绩,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在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中推行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成功组织了全省首次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通报了考试情况,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法观念。全省35万人参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巡视在汉考场。全省配备法制副校长7585名,建立各类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770个,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动员专业力量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青少年法律意识,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挥了重要作
用。全省累计在学校、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宣讲法制课数万场次,听众达千万人次,组织法制宣传车410台,在学校、工业园区、企业、乡村、街道设置法制宣传展台,解答各类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咸宁、鄂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法制宣传“龙头”,出台了《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实施办法》,将学法情况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挂钩,与公务员考核相衔接,确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年年结硬账。
(三)“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不断深化。各地紧紧围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五个湖北’建设”主题,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并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进行了集中展示。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把主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黄石、荆门、恩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不同时段工作重点,分月确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宣传任务;黄冈将“法律六进”纳入法治黄冈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县(市、区)、单位 “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分,有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全省“法律六进”活动覆盖面达70%以上,“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影响不断扩大。
(四)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创新。一是法制宣传平台逐渐网络化。为适应媒体发展新变化,各地着力对普法平台进行提档升级,打造互联网、手机、电视、电台、杂志、报刊等的“全媒体时空”。据统计,全省共开办普法网站63个,普法官方微博(微信)32个,电视法制频道(栏目)84个,广播法制栏目97个,普法依法治理刊物72份,法制报刊(栏目)102个,全方位、全覆盖的法制宣传网络初具规模。二是法制宣
传空间逐渐立体化。不断丰富流动载体,大力拓展户外法制宣传空间。武汉市在地铁一号线24个轻轨站建立了大幅公益广告牌,宣传受众数十万。宜昌出台《宜昌市户外法治公益广告实施方案》,利用公共场所大型高清电子显示屏、新华频媒户外联播网大屏、出租车顶电子显示屏、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进出站口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以及大型建筑工地围墙等媒介进行法制宣传,营造浓厚法制宣传氛围。三是法制宣传内容逐渐生动化。各地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蓬勃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亮点纷呈。据统计,全省共建法治文化公园
41个,法治文化广场143个,法治文化长廊571个,法制文艺团体174个,演出数千场。孝感把法治文化融入城市建设管理,新建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院落,将法治元素渗透到“三类”新社区建设之中,推动法治文化进村入社区。各地大力打造普法动漫、法制小品、法制情景剧、普法三句半等文艺精品,用贴近群众生活的语言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寓法于乐,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五)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襄阳市、黄石市、十堰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城市”,仙桃市、神农架林区、武汉市江岸区等13个县(市、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启动全省首批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向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了拟表彰名单。各地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制定评选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全面
组织开展了“法治县(市、区)、镇、村(社区)”、“法治单位”、法治学校、企业、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荆州市通过召开基层法治创建现场会,总结推广松滋市乡村法治创建“十到五争” 经验,带动全市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武汉市蔡甸区着力打造以区职教中心学校为重点的6个区级示范点,以点带面,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创建氛围。孝感市云梦县被列为省法治创建工作试点,并在全省平安法治湖北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面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体制调整的情况,少数同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坐、等、靠”等消极观望情绪;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载体形式创新不够,充分运用新兴传播手段开展普法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存在一些“盲区”、“短板”等薄弱环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