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是指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创建文明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创建文明城市是实现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创建文明城市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创建文明城市是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一、创建文明城市,首先要提升市民自身素养。
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市民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抵制歪理邪说,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习惯;强化资源节约、生态保护、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等意识,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二、创建文明城市,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社会宣传方式以及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新闻宣传报道,着力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市民知晓率和社会参与率。形成持续集中高潮迭起的创建舆论氛围,推动各项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1、社会宣传。通过制作发放宣传单张和画报动员市民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文明城市;通过学校宣传教育。各大中小学校设置专门宣传栏。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征文等活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重要意义,使广大师生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先行者。
2、媒体宣传。通过播发公益广告,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新风正气。西宁报社可以多设计不同内容和风格的公益广告,放在显眼位置刊登;西宁广播电台可以发挥及时、便捷、互动的优势,在各时段节目中播发宣传口号,加大文明礼仪知识宣传的分量。
三、创建文明城市,最后要持之以恒。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它有起点却没有终点,千万不能抓一阵、放一阵、紧一阵、松一阵,更不能将此理解成为“某一段时间内的文明创建”,这样无疑会给人一种只有检查时才去创建的错觉,认为创建仅是为了迎接检查验收而已。实践证明,这种一曝十寒、投机取巧的工作方法不但使创建前功尽弃、劳民伤财,而且还会遭到广大市民的不满和埋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我们西宁的广大市民要高度重视,为西宁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