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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二房东租赁合同

2020-02-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海淀区定慧西里31号楼5单元201室,以下简称该房;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房,乙方租赁该房其中的一间 卧,(单间),仅限乙方 人居住,不得转租他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

  其中,水、电、气、物业、取暖、上网、有线电视等费用包含在租金内,耗电量大的电器除外,如:空调、电暖气等;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押付,其中押金元,具体每期支付时间及金额为: 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 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 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 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它设备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损失,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劝告。

  第八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九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房租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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