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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工劳务合同

2020-02-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峡山新域1.1期 。

  1.2 工程地点:潍坊峡山区太保庄街办潍峡路以东,峡寿街以南。

  二、 劳务承包范围包括:模板安拆,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养护。二次结构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主体工程内容。

  注:基础放线、清槽、楼层放线(甲方提供两条主线)、标高控制,等一切主体工程施工的测量工作,由乙方负责。

  三、 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2乙方应根据总工期要求,周密的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接受甲方的调查、监督,保证按约定工期完工。工程实际进展滞后于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满足计划要求。如在一周内补救无效,仍达不到计划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3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期3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若因甲方原因停工超过两天以上,应给乙方每人每天壹佰贰拾元的补偿。

  3.4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期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批准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3.5乙方必须确保按期完工,在协议期限内顺利完工并且质量、安全文明达到协议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且甲方不认可的工程延误,每拖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 元/栋 的履约保证金,施工至 主体结构封顶验收 时无息退还。

  4.2结算方式:根据图纸设计说明标注的建筑面积计算,按 元/M2基础阁楼不另行计算,一次性包死。

  4.3最终结算以甲方经理、现场负责人、质检员、造价员联合审定为准。

  4.4付款方式:框架主体完成后经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框架主体 每平米元,付框架主体的75%,完成全部合同约定(主体工程)的工程量,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全部工程量的85%。剩余部分劳务费三个月内付清。

  五、 物资、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5.1甲方供应: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所用的塔吊、二级配电箱及外墙脚手架、塔吊配电箱、提供木胶板、方木、工人宿舍。

  5.2乙方负责:二级配电箱以后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当地安全部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件及发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小型机具及所用附材,全部由乙方负责。塔吊司机由乙方负责,并持有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的上岗证。

  5.3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如乙方所使用甲方工具出现丢失、损坏现象,乙方应及时维修补偿,否则加倍罚款。

  六、质量与检验:

  6.1本工程质量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的评定以建设、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评定的等级为准。因乙方原因验收时评定的质量等级未达到约定的等级时,乙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达到验收标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6.2质量检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现场人员和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检查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全部费用。若施工过程中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不能及时整改或不能整改至符合要求的,甲方质检员有权进行处罚,处罚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单为准,处罚后仍不整改或不能整改至符合要求的,经项目经理批准令其停工整顿或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6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整改或修正,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因乙方原因导致返修,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重新验收仍不符合质量要求,每出现一次乙方承担违约金20_元,处罚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单为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隐蔽,如有擅自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七、安全与文明施工 :

  7.1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7.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上岗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有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7.3把乙方的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被交底人都要签字,双方都要签上时间,未向施工人员交底要处罚,每人次罚款100元。

  7.4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作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7.5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保护品,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发现一次罚款20_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7.6工程搭设的脚手架、防护设施,乙方人员严禁随意拆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拆除时,须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拆除并及时恢复原样。否则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单为准。

  7.7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需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8 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注意保持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食堂必须使用环保、安监部门备用的燃料,否则,乙方承担罚款及全部责任。

  7.9 乙方必须全员办理暂住证。若进场一周内不办理,每发现一例处罚乙方200元,若因暂住证未办理而引起的相关单位处罚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7.10 乙方必须为其现场人员全员办理人身保险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未按规定办理保险,一旦发生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1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7.12 因乙方原因安全文明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验收等级时,甲方派人整理,所发生的人工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13 因乙方原因,受到业主、监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责任。

  7.1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施工,如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甲方有权作出处罚,如因此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八、现场管理:

  8.1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使用场地,分类整齐堆放材料并挂牌标识和安置机具。现场管理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标准,如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不予整改的甲方派人整改,所发生的人工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2 乙方应配合甲方设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由甲方统一购置有特许证书的产品,乙方负责保管和维护。

  8.3材料节约: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工程预算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材料消耗率,乙方在合理损耗内使用材料,做到节约生产。若超出损耗量,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领用并承担材料费用。无法确定损耗材料和周转材料,乙方要确保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浪费,已经发现乙方有丢失、损坏、浪费情况,将承担该材料价值的2倍违约金,违约金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单为准。

  九、双方权责:

  9.1甲方的权责

  9.1.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1.2 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9.1.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分包人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1.4 建立安全教育培序制度,负责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班组级

  共三级安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负责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有权拒绝使用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

  9.1.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乙方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乙方向现场施工人员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对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字和交底时间。

  9.1.6 对乙方队伍违章 、 违纪人员 , 有制止权 、 下达通知权 、 罚款权(无需分包人签字认可,处罚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为准)、停工权和直至清退现场权。

  9.1.7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和危险情况。

  9.1.8 有权对乙方使用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9.2乙方的权责

  9.2.1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具体施工人员花名册、全体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台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事先向承包人通报。

  9.2.2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

  9.2.3搭拆大型设备、脚手架必须安排有专业资质的队伍进行,搭拆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及时交底;搭设中规定安全消防半径进行周边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9.2.4对自带的施工机械按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验收、保养和维修。对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按规定保养和维修(不包括保养和维修所需的材料费)。

  9.2.5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他队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和监督人员。

  9.2.6不允许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布置工人宿舍,不男女混住,由甲方电工统一在宿舍内布线和安装插座。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电饭锅、电炉子、电壶、热的快等),经发现没收用电器并处罚款,如因此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9.2.7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9.2.8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及工程师的相对应的指令。

  9.2.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对劳务分包相对应的约定及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十、事故处理:

  10.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减少轻伤率,轻伤率不得超过1.0%。10.2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据有关规定办事,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甲方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甲方和乙方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洽有关赔偿事宜。

  10.3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主管部门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他约定

  11.1未经甲方同意,该合同当事人的债权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单方向甲方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乙方施工期间的债务不得转嫁给甲方,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债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2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乙方资质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给甲方存档,并在2日内将全部进场工人的花名册、身份证号码、工种、进场时间等情况制表并将所有工人身份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当发生人员变动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乙方人员每天进行考勤,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考勤表、工资表,由甲方监督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并保存影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如乙方弄虚作假的欺诈行为,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双方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乙方不允许出现工人上访事件,若出现上访事件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30000元。11.3施工期间,如遇农忙或法定节假日,乙方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劳动力进行施工,如出现工期拖延施工现象,甲方可直接将其施工任务划割给其他施工队伍,甚至解除本合同。

  11.4乙方投入施工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人。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规定要求的岗位证书,特殊工种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书,项目经理、质量员(各配一名)及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技术工人必须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乙方质量管理计划对相应施工范围要求的人员种类.级别和人数安排进场,并持证上岗。

  11.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施工计划的统筹安排,如乙方未按工程的工期、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所施工的分项工程而私自撤离或停工超过12小时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1.6施工过程中严禁乙方贿赂甲方、监理、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发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_元,出现二次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1.7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乙方职工所在的生活区、宿舍区卫生由乙方负责。

  11.8乙方不得再次分包或肢解分包本合同的施工内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发包。若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结算付款,其余2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接到更换队伍通知后5日内撤离现场。

  11.9凡涉及工程量及单价的签证必须写明所签的量,不允许只签名字或只签“情况属实”的字样,对乙方的签证内容应逐项给予认可,尤其牵制到具体价款问题。如分包所报的资料有修改应重新填报,以免结算时出现扯皮现象,签证以甲方现场质检员、现场负责人、预算员、项目经理签字齐全方可生效。

  11.10签证内容不满一页者应划出终止符号(波浪线),签证单如有涂改或套写视为无效。甲方任务通知单不作为结账依据,任务书下达工作完成后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签证。

  十二、补充条款: 12.1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全部条款终止。

  13.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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