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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工实施方案

2020-10-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逐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面貌,努力打造全市最干净、最有序、最美丽、最宜居的城乡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德兴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府办字〔20〕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上饶市和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紧紧围绕“四城同创”,结合“城市管理提质年”、“全民共建、魅力山城”城市形象提升活动和秀美乡村建设,大力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宜居德兴、魅力山城”作出贡献。

  二、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市场管理,引导物业企业规范经营;加快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全覆盖;加大对小区环境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小区楼道路乱堆杂物、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等问题;健全小区管理制度,培育小区管理示范小区,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住宅小区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杨章志任组长,姜俊、程建红、许国宏、汪家福任副组长,杨允发、徐育建、许华、吴礼平、张敏、袁成为成员,负责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和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区域。

  五、整治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综合治理,攻坚克难,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质量。

  (一)居住小区环境整治。

  按照“轻重缓急”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探索居民 、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加强居住小区物业市场管理,引导物业企业规范经营。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机制,健全小区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主体监督、管理作用。落实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属地管理责任,鼓励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新建小区和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要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对小区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小区楼道乱堆杂物、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公用设施老化等问题,建立健全物业企业管理、小区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电梯安全管理等制度,逐年打造一批物业管理示范小区,20年,建立物业服务业信用档案体系,城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不少于3个。

  责任领导:姜俊、程建红。责任科室:物业科、执法大队。

  (二)“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同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按照上级下达任务,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责任领导:许国宏、汪家福。责任科室:征收办、保障科、保投公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由杨章志任组长,姜俊、程建红、许国宏、汪家福为副组长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有关科室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调度。将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抽查督查,每季督查一次、通报一次。各责任科室对存在的问题要实行工作项目化,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逐个销号。每月5日前局整治办要将上月整治工作情况报送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体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并重,充分结合棚户区改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全面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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