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位交警阿姨来到我们学校做安全宣传,使我想起了一幕幕血的教训。酒后驾车,酝酿车祸,到最后车毁人亡;擅自用电,结果触电身亡等事例比比皆是,让人触目惊心。
我曾经是一个不重视安全的女孩,可亲身经历了一次一氧化碳中毒后,感到了生命的重要性。
那天,我洗澡时忘了打开窗和抽风机。我边洗澡边唱歌,越洗越舒服,连满屋子的浓烟浓雾都没有感觉到。过了不久,爸爸在门外叫我洗快一点儿,我情不自禁地离开了浴池。在内衣的时候,我感到头晕眼花,似乎快没有力气穿衣服了。我急忙穿好衣服,勉强走了几步,当走到电冰箱旁边时,我四肢一软,倒塌在地,连妈妈叫我穿大衣好去医院我都不知道,整个人昏呼呼的,不醒人事。爸爸匆忙抱起我去叫三轮车,去医院的途中,爸爸不断地叫我张开嘴巴吸气,掐我的人中穴……大概过了十多分钟,我撑开沉重的眼皮,朦朦胧胧地看见爸爸妈妈在我的身旁,护士姐姐又是给我输液又给我吸氧。医生见我慢慢醒来后,告诉了我,我这是一氧化碳中毒,要不是抢救得早,我的小命早就没了。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要是我再在浴池里待上多十分钟,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敢忽视安全的重要性了。
同学们,爱护自己的生命吧,别忘了:安全就是生命!
篇五:法制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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