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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023-10-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平安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平安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平安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健康进展,依据《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培训管理方法》,《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所称平安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安素养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平安科负责从业人员平安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平安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方案,建立培训档案,具体、精确记录培训考核状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方案支配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需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需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取得由煤矿平安监察局颁发的平安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需参与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详细指:煤矿企业分管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平安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参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组织的平安培训,经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对其平安生产学问和管理力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资格证,并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平安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平安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特地的平安技术培训,经平安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与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特别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与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平安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假如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平安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需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平安工作阅历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第十四条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进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平安形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进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平安规程,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平安学问,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平安学问,机电、提运平安学问,掘进平安生产学问,采煤平安生产学问,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学问,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第十五条员工转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需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与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

  三违人员培训第十七条我矿“三违”人员必需接受平安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平安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状况下支配“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平安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平安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需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平安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其次十条“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其次十一条“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需高度重视员工平安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需定期接受平安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需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急预知”“反三违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需乐观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绽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依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平安科。

  (一)平安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平安科要准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状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其次十六条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平安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平安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依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平安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其次十七条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有用性和实效性动身,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特地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实行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掌握。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仔细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有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纳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亲密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依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觉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学问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平安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觉工作中仍旧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方案供应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实行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与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与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连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仔细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果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状况进行评估。

  3、对方案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估。

  第七章附则

  其次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平安科制定,由矿平安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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