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保证工程发、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一致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四、工程内容:配合机器挖土、挖桩间土、土方和灰土回填、地下和地上工程主体施工(未包含电渣压力焊、铁件、马镫、支架制作)砌筑墙体、搭设脚手架及挂安全网等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其他工作内容,达到主体验收的条件。
五、承包方式
1、人工费(劳务费)清包。
2、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六、合同价款
1、最终以双方实际审定的建筑面积(含地下室)乘以元/M2结算。
七、施工日期
主体必须在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总承包价款 ‰ 。
八、付款方式
1、根据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每月报量(完成量)项目部收入人工费的 %付给乙方工程款。
2、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办理完结算,结算完毕后两个月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至结算款的 %
3、其余 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周内付清。
九、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责任损失由乙方负责。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混凝土实体质量必须达到清水混凝土要求)。
十、工程签证
1、 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再发生清工,如确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分公司主管经理同意,所需资料齐全,签证经项目经理签字,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审核后方为有效。清工单价为每工日 元整。
2、 在施工中,如设备故障维修、停水停电、商品砼不按计划到场所产生误时、误工由项目经理核实,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审核后方可具实调整。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达到隐蔽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合格资料,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未经甲方签字,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剥露重新验收,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甲方有权进行重新验收,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各项验收按《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规定执行。
十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2套,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2、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负责对乙方工长和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达不到要求时,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勒令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已完工程量中扣回。
4、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临建办公室、库房、食堂、宿舍、厕所的搭设,数量视情况另议。
5、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接线由甲方负责。如乙方自行接线所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负责甲方提供的施工用设备安拆和调试。
十三、乙方工作
1、乙方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保养。
2、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称职时,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3、工地实行周会制度乙方应在每周(一)下午将《周进度计划》报送甲方,《周进度计划》包括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本周施工计划。
4、乙方应承担在本工程移交前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责任。
5、为保证施工质量,对于施工难点、业主易投诉的地点以及标准间,乙方先报施工方案,并做样板,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业主在销售过程中的需要,积极配合售楼处样板房及形象展示等工程的施工。
7、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等,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
8、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由缺席者委托代理人参加,乙方应落实周例会所决定的各项事宜。
9、乙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随时有组织的清理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10、乙方施工完毕后,应负责对因乙方原因人为损坏的市政公共设施恢复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由甲方派人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会议纪要约定内容),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减,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和小型设备在离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配置手机,并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施工期间(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的通讯畅通,同时安排节假日及夜间施工值班。
14、负责劳动力的组织、调配及管理。负责办理现场人员的暂住证手续的办理,其费用自理。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采购主体施工用水泥、钢材、商品砼、砂石材料及施工用三大工具,乙方需提 天向甲方递交材料供应计划,设备负责供应塔吊、电梯、混凝土搅拌设备、泵送设备、钢筋加工设备、楼内临时供电用配电箱、电锯,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签证手续,乙方必须指定人员清点数量、填写材料交接清单,乙方应有指定代表签名,清单一式四份,其中应交甲方三份。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甲方的模板、架管及配件,乙方要负责维修和保养,严禁任意打孔和损坏,如发生打孔和损坏现象,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在结算时扣回。
3、乙方负责工程施工用小型工具,如施工中使用的手推小车、平板振捣器、振捣棒、上水用胶管、配电箱以下的电缆及照明用具等和铁钉、铁丝、脱模剂、垫块、密封条等零星材料其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费用中。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按有关规定采取各项安全保证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否则、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乙方负责。
2、在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文明施工检查中,要达到省级文明 工地标准。因乙方原因未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扣除乙方劳务费总造价的%作为乙方的违约罚款。
十六、工程移交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 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并撤出全部施工人员、(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向甲方递交工程移交书;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完成上述移交,视同乙方延误工期,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十七、工程保养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八、如遇不可抗力的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在 协商解决
十九、其他
1、材料进厂后不得擅自运出施工现场或出售,如发现有类似现象出现,甲方将处以乙方其材料价值10倍的罚款,情节严 重上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2、甲方负责配备塔吊、电梯、混泥土搅拌设备、泵送设备、卷扬机等专业操作人员并负担费用。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二十、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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