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执行质效,确保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自20xx年6月1日起,在全院开展为期4个月的“夏季风暴”集中执行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实现“四个基本”工作目标,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通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有效解决我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质效不高等问题,实现质效质的飞跃,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具体任务
紧盯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终本率、终本案件合格率等硬性指标,兼顾恢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等指标,查找工作短板,有针对性的开展执行工作。
三、活动措施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支持,坚决依法采取各项执行强制措施,充分发挥信息化查控手段,切实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成立领导小组。我院成立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 院长郭庆任组长,执行局局长龚晓兵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指挥此次活动。
(二)建立“五定一包一配合”责任制。对重点案件实行定责任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各庭室全力配合。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邀请媒体参与执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的经验、成效、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对拒不履行、拒不协助和暴力妨碍执行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部署。集中执行活动是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的必然之举,活动的开展实行院领导分片包干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责任,精心部署,层层压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此次活动参加人员为执行局全体人员、全体法警、各庭室均抽调一名干警。
(二)强化措施,规范执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宽思路、找准突破口,依法、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用足、用好、用活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和手段。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三)强化责任,严格奖惩。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因消极执行而未能执结的案件,或者违法执行且拒不按照指令及时纠正的案件,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例、典型及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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