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我们共同的希望,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建议家长亲自接送学生,如果您确实没有时间接送儿童,请您遵守如下条款。
1、严禁家长让学生乘坐三轮摩的、低速载货汽车等车型和私自改装车辆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
2、严禁家长让学生乘坐报废车、无牌照车、超载车、驾驶员无证等非法运营车辆。
3、严禁家长让学生早到校。学校开门时间为早7:20,中午1:00。
4、严禁家长让学生在车来时,追车跑,上、下车时拥挤等现象。严禁学生在乘车时拥挤打闹,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家长教育好学生在等车时不要追逐打闹或在公路上玩耍。
6、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秩序。
7、家长要经常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车况、运营手续、乘坐人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8、家长应该按指定时间、地点接送学生,如延误接送时间或特殊情况(学生在放学后在校外被冒领、或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9、家长必须与车主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进一步划清责任主体,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10、家长如经济条件许可,应为子女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1、如果您的儿童必须乘坐班车上学,请您为儿童选好车辆,出现任何意外,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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