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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2021-09-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本人,现任支行副行长。根据总行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精神,本人结合自身岗位与职责认真开展了合规风险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20xx年4月份从原信用社调入原信用社,20xx年元月开始在原信用社任副主任并兼任信贷员职务,主要负责xx镇xx村、xx村、x社区片的信贷业务。现任支行副行长,包片责任区仍和以上一样。从副主任到副行长近8年来,除了协助领导做好本职岗位的管理职能外,还兼任从事信贷业务。以下主要从信贷业务的合规自查分析总结。

  二、存在问题

  总结过去经办贷款形成不良的因素主要有:

  1、信贷工作经验不足,贷前调查不能全面深入,细致分析信贷风险。20xx年时期,因当时有支农再贷款的大力支持,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已有很大改观,经营性流动也较为充足,信用社的信贷投放也逐渐扩大。当时联社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欠缺与不足,如信用查询没有建立,基层信贷审批权限较高。本人在此期间经办了大量的国家机关公务员、教师,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贷和保证担保贷款。在经办这些贷款时往往只注重贷款的担保形式,而未着重强调第一还款来源的重要性与充足性,对借款人的诚信度状况也缺乏足够的深入了解,对贷款用途的真实性也未能做到具体、细致的调查,比较过分的相信借款人的介绍,这也是从业经验不足而造成的。

  2、在贷后检查方面也存在跟踪检查不到位,或未能及时行使检查责任,宽容心过高。例如过去发放的个人贷款大多以购户或建房(公务员、教师自贷、保证担保较多)。在贷后检查时发现有些为个人经营所用,也有临时挪作他用的现象,但在跟踪检查发现时,只督促借款人尽快归还贷款,而未及时对借款人做出相应处罚措施。

  3、盲目相信领导介绍的贷款,例如本人经办的一笔贷款,借款人为上级领导介绍,保证人为国家公务员(法院工作人员),后因借款人经营不善为逃债而下落不明,该笔贷款虽已通过诉讼,但债权至今难以落实。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方面为主观因素造成,另一方面相关制度的欠缺也风险管理上的不足。而随着总行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操作流程的不断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和通过教育、培训对员工个人素质的不断提升,近年来此类现象已未发生。从目前的审贷分离及审批权限的上收也从一定角度上杜绝了这类现象的发生。

  而贷款责任追究更是对这一现象的有效处罚,近两年来通过贷款的责任认定、追究,有效地督促了信贷员清收责任贷款,防范新增不良贷款,在贷款调查时做到了尽职尽责,贷款发放后及时跟踪检查和管理,资产的安全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流动性与效益性也得到了保障。

  今年是合规文化建设年,良好的合规文化是我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相信在今后的发展中,随着我行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健全,员工合规意识的不断提升。员工能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合规风险的正确关系,严格践行合规职责,最终达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目的,促进我行各项业务又快又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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